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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玉林市审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情况
第二部分: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表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玉林市审计局概况
一、本部门职责
(一)主管全市审计工作。负责对国家财政收支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审计监督范围的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维护国家财政经济秩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促进廉政建设,保障国民经济和社会健康发展。对审计、专项审计调查和核查社会审计机构相关审计报告的结果承担责任,并负有督促被审计单位整改的责任。
(二)起草有关玉林市审计的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草案。参与起草地方性有关财政经济及其相关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草案。拟定全市地方性审计政策和相关规定并监督执行。对直接审计、调查和核查的事项依法进行审计评价,做出审计决定或提出审计建议。
(三)向市委审计委员会呈报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情况报告。向市长提交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报告。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报告。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报告对其他事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情况及结果。依法向社会公布审计结果。向市委和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通报审计情况和审计结果。
(四)直接审计下列事项,出具审计报告,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做出审计决定。包括:
1.国家、自治区和玉林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2.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市各机关各部门(含下属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
3.县(市、区)级人民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决算和其他财政收支、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转移支付资金。
4.使用市本级财政资金的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财务收支。
5.市本级投资和以市本级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市重大公共工程项目的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运营情况。
6.自然资源管理、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与修复情况。
7.市直国有企业及国有资本占控股或主导地位的企业资产、负债、损益状况。
8.有关社会保障基金、社会捐赠资金及其他有关基金、资金的财务收支。
9.上级审计机关授权审计的国有金融机构的资产、负债、损益,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援助和贷款项目的财务收支和项目执行情况。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由市审计局审计的其他事项。
(五)按规定对市委管理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及其他单位主要负责人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和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
(六)组织实施对国家财经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宏观调控措施执行情况、财政预算管理或国有资产管理使用等与国家财政收支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七)依法检查审计决定执行情况,督促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依法办理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决定提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或市人民政府裁决中的有关事项。协助配合有关部门查处相关重大案件。
(八)指导与监督全市内部审计工作。核查社会审计机构对依法属于审计监督对象的单位出具的相关审计报告。
(九)与市辖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共同领导县(市、区)审计机关,依法领导和监督市辖各县(市、区)审计机关的业务,组织实施特定项目的专项审计或审计调查,纠正或责成纠正县(市、区)审计机关违反国家规定做出的审计决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共同管理县(市、区)审计机关领导班子成员。
(十)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玉林市审计局本级内设秘书科、法规科、财政税务审计科、行政事业审计科、企业审计科、社会保障审计科、固定资产投资审计科、经济责任审计分局、资源环境审计科、电子数据审计科、玉东新区审计科、政策落实审计科、党建廉政绩效科共13个职能科室。
玉林市审计局有下属单位1个:玉林市政府投资审计中心,属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详见附件:
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报表.xlsx。
第三部分: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一)本部门2024年度总收入1127.16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27.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2.28万元,下降6.03%。收入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127.16万元,为市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30.90万元,增长2.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在职人员增加、调资和外出审计增加。
2.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8.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原政府性基金支出事项列入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收入。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
4.事业收入0万元。
5.经营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本部门2024年度总支出1127.16万元,其中本年支出1127.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2.28万元,下降6.03%。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881.67万元:主要用于维持审计事务开展的各项费用支出,包括职工工资、公用经费和专项业务经费。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3.33万元,增长5.17%,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调资和外出审计增加等。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124.53万元,主要用于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及在职职工的养老保险开支。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15.99万元,下降11.38%,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和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3.卫生健康支出62.63万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医疗保险和医疗补助。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4.57万元,增长7.87%,主要原因是财政供养人员和社保缴费基数变动。
4.城乡社区支出(类)0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类)58.33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政策规定向职工计缴或发放的住房公积金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5.74万元,增长10.91%,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和缴费基数变动等。
6.就业补助0.07万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支出。较2023年度决算数增加0.07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调整支出科目。
7.结余分配0万元。
8.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
二、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27.16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72.28万元,下降6.03%。其中:基本支出900.25万元,项目支出226.91万元。
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1159.33万元,支出决算为1127.1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23%。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年初预算为744.94万元,支出决算为881.6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8.35%。主要用于局机关为保证日常运转发生的基本支出、局机关和下属事业单位为完成各项审计工作任务、保障审计事业发展而发生的项目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数116.08万元,决算数12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27%,主要用于局机关按国家规定发放的离退休人员工资、津补贴及离退休人员管理方面的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年初预算数61.23万元,决算数62.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28%。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医疗保险。
(四)城乡社区支出。年初预算数281万元,决算数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主要用于开展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专项工作。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
(五)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数56.08万元,决算数58.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01%。根据市统一规定,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缴的住房公积金。
三、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127.16万元,支出具体情况如下:
(一)工资福利支出849.27万元。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37.67万元。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40.22万元。
四、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较2023年度决算数减少88.18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政府性基金支出调整。
五、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
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玉林市审计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0 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
六、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28%,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44万元。
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三)公务接待费支出0.44万元,完成预算的88.28%。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4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3.6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22万元,增长2.67 %。主要原因是在职人员增加、调资和外出审计增加等等。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本部门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本部门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八、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预算数1159.33万元,执行数1127.16万元,整体支出绩效自评结果为一等。
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结果。
(1)项目绩效自评总体情况:我部门2024年度项目6个,项目支出总额218.44万元。其中,本级项目6个,本级项目支出218.44万元。
所有项目均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非敏感涉密项目绩效自评结果为:6个项目评为一等,涉及资金218.44万元,占项目总数比例100%,占项目支出总额比例100%。
(2)部分重点项目绩效自评情况: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审计信息化建设项目自评得分为96.93分,一等,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3万元,执行数为16.42万元,完成预算的71.39%。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完成审计数据分析室建设,并投入使用。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市财政部门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含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专用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市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本级各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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