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主要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规定》,经中共玉林市委审计委员会批准,中共玉林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玉林市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1年3月26日起,对玉林市自然资源局局长封寅芳同志任职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审计。在审计期间,欢迎广大干部职工来访、来函(信)、来电,实事求是地向审计组反映封寅芳同志和有关人员执行党、国家和地方经济方针政策、重大经济事项决策、财政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等方面的情况。同时,对审计组人员遵守廉政纪律情况进行监督,并向玉林市审计局如实反映情况。
审计组组长:苏丽艳
审计组成员:杨莉莎、黄博君、刘科余、林雪琴、黎惠林。
审计组工作地点:玉林市自然资源局。
审计组电子邮箱:ylssjjzyk@163.com
审计组联系电话:0775-2835519、18677579133。
玉林市审计局联系电话:0775-2832807。
中共玉林市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办公室 玉林市审计局
2021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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